提到情人,不外两种态度,或敬而远之呈君子状,或寤寐思之做痴人态.其实大可将二者合起来做一真解,那就是,不管表面上做何状态,心里都在期待着这块馅饼含到自己嘴里.
当今社会,提到情人,自会有一些歪解,认为这只是当权者或有钱人闲极无聊的业余生活而已.如此,实则失去了情人的根本含义.我虽不知情人一词源于何时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情人当互为有情才是,如果加上了其他的筹码,那便与情与人都再无涉,应当归入商品买卖范畴.
正因为互为有情,其标准自然也就有别于一般的男女交往,但又并非遥不可及,不然,这情人二字也就只剩了一个空架子.情自何来?非长时间磨合不能有,不然,只凭了一时热情或激情,即使行了苟且之事,也当不得情人二字,至多是野鸳鸯或土蚂蚱,登不了大雅之堂的.
我之所以说从知己里找情人,那是因为知己本身就界定好了的.试想,一对连知己都算不上的男女,情从何来?即使有情,当也不是氤氲情人之情,而是天地造化如亲情,互为利用之友情.从这一角度说,世间很多所谓的情人,只不过是打着眩目的幌子,满足各自的欲望,进而连情人这个朴素又包含着灵动气息的词也沾染上了污浊之气,反把其真义埋没了.
相对而言,情人的前提是必须要互为知己的,而并非所有的知己都可以发展为情人.俞伯牙和钟子期因一曲<<高山流水>>定为知音,那只是心灵上的偶尔契合;庄子视惠子为知音,那是把人家当射箭的靶子,所以惠子死了,庄子便涕泗横流,不复言道.这种相契从某种角度达到了至真至纯的境地.如果离开了音乐,便不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;如果没有濠上辩论之乐,庄,惠二人又何须生死契阔?姑且不说同性能不能做我们常称的情人,仅此一项相通,距情人之标准亦相去甚远.
古人云:"千金易得,知音难觅."有许多东西是用金钱买不来的,比如知己;相反,买来的所谓"士为知己者死",只是为金钱套上了一层耀眼的光环,障人耳目无人戳破而已.
所以,我主张找知己,最好在网上.科技时代提供了如此之便利,充分利用其优势有何不可?然而若抱着找情人之心,是断然找不到知己的.正如幼鸟未长翅,就想凌空飞翔一样,其难不言而喻.知己本身就是披沙捡金得来的,这个过程其复杂可想而知.你既无权又少钱,又无貌乏才,凭什么得人慧眼?这正是衡量知己的妙方.只有抛除这些得来的那才叫真知己.换一句成语叫心心相映.心于心相映,非知己而何?
心之映,可能仍与情无涉,但在对方的心里,已见出灵光在闪现,这也就是人们找理由进攻的原因.知己是长时间磨就的,在这磨合的过程中,感情的因素占主导作用,由知己而情人也就变成顺理成章的事了.